孫知縣斷奪妻案
清朝嘉慶年間某天,合肥縣衙的公案前跪著一位體態豐盈、秀色可餐的姑娘,她身後是三個男人,左側是一個青年人,英武彪悍,神采奕奕;中間是一個身材臃腫的中年商人,看上去富有經驗;右邊是一個矮小的幹瘦青年,是個小財主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知縣,看上去小心謹慎。一旁跪著一個中年婦女,是姑娘的母親。
事情是這樣的:縣民劉某與武官陳某是好朋友,劉某有一個女兒叫小嬌。陳某有一個兒子叫大通,兩人便為兒女定下瞭娃娃親。幾年後,陳武官攜帶傢眷返回原籍,從此中斷音訊,劉某不久病死。劉小嬌長到18歲,母親覺得不能再等,就把她許配給瞭一個商人。那商人送來聘禮後外出經商,一去兩年不回。小嬌的母親就把女兒另許給瞭同鄉的一個小財主。就在小財主迎娶的日期將近時,商人回來瞭,派人前去商定結婚的日期。恰巧這時武官的兒子陳大通也備瞭迎親禮品前來。於是三傢為瞭劉小嬌打起官司。這可難為瞭孫知縣,他琢磨來琢磨去,一時間難下判決,隻得宣佈退堂,第二天升堂再審。(鬼大爺:http://www.guidaye.com/轉載請保留!)
第二天,孫知縣對姑娘說:“你不能同時嫁三個男人,而你母親又確實都接受瞭他們三個的聘禮,本官又不能隨便偏袒哪一個,看來,這三個人中間,隻能由你自己選擇瞭。”孫知縣催瞭她幾次,她都不回答。孫知縣問她要怎麼辦。一個姑娘傢哪能自己選婿,不是被人笑話嗎?即使別人不笑話她,另外兩個男人能放過她嗎?她左右為難,又羞又恨,說瞭句絕話:“我情願死!”孫知縣對一個差役耳語瞭幾句,回頭又對姑娘說:“看來也隻有你死瞭,才能平息這場官司。好!拿毒酒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