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面人奇事
文章分類:鬼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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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清朝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),官庫中丟失瞭玉器,官吏們便對住在官庫附近的園林工人逐個審問。
輪到一位名叫常明的人時,官吏還沒提問兩句,忽然發現常明的神色有些不對,臉色慘白,目光呆滯,嘴角抽搐瞭幾下,忽然發出一種隻有稚嫩童子才能發出的聲音說:“玉器不是常明偷的,但人卻是他殺的,我就是那個被他殺死的人的冤魂!”
官吏嚇壞瞭,兩旁的衙役也一片大亂,畢竟那是個每個人心上跑鬼神的年代,居然真的看到冤魂附體,都嘩然起來。主審官好不容易才穩定住局面,覺得這等詭案,自己這衙門萬萬辦理不瞭,於是立刻移送刑部。
刑部委任紀容舒、餘文儀為主審官,對那個身是常明、魂不知名的人進行瞭審理。
那人繼續用稚嫩童子的聲調,講述瞭一件恐怖離奇的兇殺案:
“我名叫二格,今年十四歲,傢住在海淀,父親名叫李星望。去年的正月十五上元節,我去街上觀花燈,路遇鄰居常明,他跟我一同玩樂。夜深人靜的時候相伴回傢,在路上,常明突然開始調戲我,並對我動手動腳的,我一邊抗拒,一邊叱罵他,並告訴他回到傢要把他對我做的事情告訴我父親。常明一聽,頓時目露兇光,把我拖到一個僻靜的小巷子裡,用衣帶將我勒死,埋在河岸下面。父親找不到我,十分著急,打聽到觀花燈時常明曾經與我在一起,懷疑是常明把我綁架藏起來瞭,就向巡城禦史告狀,連刑部都驚動瞭,派出人仔細查訪,卻沒有結果,隻好以缺乏證據、無法找到真兇來擱置此案,兩位大人請替我申冤報仇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