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代桃僵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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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慶年間,南安縣星子村的河邊出現瞭一具屍體,一連兩天都無人認領。第三天,南安縣的首富范榮去縣衙報案,稱那具屍體是他的表妹於淑珍,他說,於淑珍肯定是被她丈夫李宗所害,請縣太爺一定要嚴懲兇手。成知縣聽范榮這麼一說,立即讓師爺王豐帶著仵作楊同前去驗屍。
王豐跟楊同剛出門,范榮便攔住二人,掏出兩根金條遞給王豐,說道:“河邊出現的那具屍體確實是於氏,我想師爺應該不會有不同意見吧!”王豐看瞭一眼金條,答道:“還沒有勘查過,我們怎能人雲亦雲!”接著,他把金條還給范榮,自顧自地往前走。
兩人趕到屍體放置點時,看到屍體已經明顯腐爛,身份很難辨認。但楊同憑著自己多年的勘查經驗,斷定這是一具男屍。隨後兩人返回縣衙,將驗屍結果稟報瞭成知縣,王豐還將范榮向二人行賄被拒之事也做瞭報告。成知縣聽完,道:“那你們認為范榮為什麼要冒領屍體,並且向你們行賄呢?”王豐說:“會不會是於淑珍還活著,而且跟范榮也脫不瞭幹系?如果我們能找到於淑珍的話,估計一切都能真相大白瞭!”成知縣點頭稱是,當即命王豐去查找於淑珍的下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