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縣找護衛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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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叫陳春的,在科舉道路上耗盡瞭大半生心血,到四十二歲才考中瞭進士,被任命為萬河縣知縣。消息傳來,賀喜的人接踵而至,可是當事人陳春卻手腳冰涼。
原來,十年前,陳春也住在萬河縣,與鄰居童傢產生瞭矛盾,而且越來越深,最後發展到不共戴天,真刀真槍幹瞭一仗。後來陳傢使瞭陰招,打死瞭童傢的兩個人,隻得舉傢連夜逃離瞭萬河縣。要知道童傢是開武館的,老爺童祝瑤更是武功高強,一個頂仨。他發過狠話,說:隻要陳傢人敢踏進萬河縣一步,必殺無疑。這讓陳春哪裡還敢去上任呢?
但朝廷的任命也不敢違抗,怎麼辦呢?陳春拖瞭幾天,眼看拖不下去,隻得上瞭路。這天到瞭三岔口,往右便是萬河縣,到底去還是不去,陳春左右為難。
正在這時候,從右邊的路上來瞭一個人,他走路歪歪扭扭,跌跌撞撞,好容易走到瞭陳春一行人跟前。陳春見他全身是血,身上披著一張狼皮,左手還提著一把刀子,不由吃驚地問:“你,你被狼咬瞭?”
那人張開半閉的眼睛看瞭陳春一眼,把刀和狼皮扔到他面前,說:“你、你、你瞎眼瞭啊?明明是我、我把狼打死瞭,還說我、我、我被狼咬瞭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