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賊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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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洪武年間,天方縣新任縣令叫王存寶,30多歲,眼小面黃。他上任沒多久,就制服瞭賊夫妻劉勝、張菊香,還剿滅瞭為害多年的山匪。
說起劉勝、張菊香,可謂賊名響亮,近兩年,他倆明裡賣豆腐,順手摸金子,得手後兔子似的跑回傢。那金子隻要進瞭他傢門,就是挖地三尺也找不出來瞭,就像化瞭一樣。
這天,賊夫妻在古玩店偷瞭一個外地珠寶商的金子後,溜出門。珠寶商和店傢跑到街上喊來巡街的衙役,腳前腳後追到賊夫妻傢,搜遍他倆全身和屋裡每個角落,也沒找出那錠金子來。衙役隻得將賊夫妻押到縣衙,交縣令審理。
王存寶眨眨小眼,下令將張菊香當堂釋放,隻將劉勝押下審問。劉勝依仗沒被捉贓,叫囂他就是受刑而死,也別想讓他招供。王存寶一拍驚堂木,道:“好一個刁賊,別以為你會藏東西,本縣專會找東西。不信試試!”他向衙役要瞭個腰牌,在上面寫瞭個“金”字。讓劉勝帶進牢裡藏好,他明早去牢裡找。要是找不到,他就放人。劉勝帶上這塊腰牌,冷笑著蹲牢去瞭。
第二天一早,王存寶命衙役把張菊香傳來,說是帶她去探監。來到監牢大門,他讓張菊香等在外面,他自己進瞭牢房。忽聽他在裡面喊瞭聲:“劉勝,那個金字藏好瞭嗎?”隻聽劉勝忙不迭地答道:“金字藏好瞭,金字藏好瞭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