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太宗親理冤案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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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貞觀年間,唐太宗廣施德政,大唐國泰民安,成為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。就在人們的歡慶聲中,京都長安街頭出現瞭一處與貞觀盛世極不協調的風景。一位六旬老翁,身穿一件白色長袍,長袍後面有一個大“冤”字,前面是一份狀子,老翁聲淚俱下地向過往行人申訴兒子的冤情。
老人姓楊,魏州板橋人氏,兒子叫楊貞,是魏州禁衛軍。這天,楊貞身帶佩刀,出門公辦,經過板橋一傢客店,正是吃午飯的時候,他打算填飽肚子,再去趕路,酒菜用過,頓覺頭昏目眩,不知不覺趴在桌上睡著瞭……第二天早早起來上路,無緣無故被人當成殺人犯,扭送進瞭官府。
原來,那天夜裡,老板娘回瞭娘傢,客店老板張迪被人殺死在床上。住店的客人中,除楊貞離店,其餘人都在店內。客店夥計狗兒首先懷疑楊貞,他認定楊貞殺死張迪,趁人們還未起床就倉皇逃竄瞭。狗兒頗有心計,他一面讓人看住店裡的客人,一個也不許離開,留作人證,一面帶人追趕楊貞,捉拿兇手。好在楊貞並未走遠,一會兒就被追上瞭,從楊貞身上搜出瞭一把血跡斑斑的佩刀,人、證俱獲。
魏州刺史升堂審案,看瞭殺人兇器,驗瞭張迪身上的刀痕,傳瞭人證,當堂將楊貞定為殺人兇犯。楊貞拒不招供,刺史大人施用酷刑,屈打成招,將楊貞打入死囚牢,待秋後處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