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法如山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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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國歷史上,有一個敢說真話、敢鬥邪惡、為民請命的包青天。其實,歷朝歷代都有秉公執法的人,如漢朝的張釋之不畏權勢,不徇私情,故當時有“釋之為廷尉,天下無冤民”的美談;明代的海瑞,一生剛直不阿,被譽為“海青天”,亦稱“包公再世”、“南包公”;清代的於成龍,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贊譽,以“天下廉吏第一”蜚聲朝野,貪官聞之色變,百姓稱之為“於青天”。
這裡講述一個比包拯更早的人物,他執法如山,留下瞭“南山可以改移,此判終無動搖”的美談。
話說唐開元初,京兆尹李元 接到唐玄宗的指令,讓他去疏決三輔。京兆這個詞古書上經常出現。漢代以京兆尹、左馮翊、右扶風為三輔,當時漢武帝劉徹將京師長安周邊的地域劃分為三個區域,“尹”就是太守的意思。唐代以雍州為京兆府,設置瞭京兆尹,京兆指京師及其附近地區,京兆尹就是當時京都長安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。所謂京,就是極大的意思,兆則表示數量眾多。用京兆這個名,可以顯示出一個大國之都的氣派與規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