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怖故事之奪舍
文章分類:鬼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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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,肉身也,靈以他人肉體重生,是為奪舍。
1、
我的表姐寇景宜正經八百的撞過三次“鬼”。
用她的話說,這是人生可遇而不可求的珍貴談資,一般小姑娘根本沒法拿這個吹噓,每當你到瞭一個新的小團體,開口的一瞬間就能夠成為焦點。
作為小她一歲,她異常“寶貝”的表弟——“寶貝”到在我三歲時因為搶瞭她的檸檬蛋糕而將我從樓梯上推下去,砸得下巴縫瞭七針……作為從小“狼狽為奸”但每次都背黑鍋的同夥,我幾乎參與瞭她每一次值得炫耀的“撞鬼經歷”。
第一次是在她初中,那時候全校的少女們似乎都在被各種韓劇日劇荼毒,開始在夏季流行所謂的“試膽大會”。而我們初中的潛規則是女生玩什麼,男生就得配合,否則就有可能整個青春期都處於被各種女生鄙夷或無視的可悲狀態,從而錯過早戀的黃金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