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冤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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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名女屍
大明成化十九年,六月初十,贛州城梅傢坑湖突然浮出一具女屍。發現時屍體早已面目模糊、腐敗不堪。仵作到場檢驗,發現死者三十來歲,中等身材,是被人掐死之後,再拋入湖中的。死者全身上下並無能證明其身份的明確特征。
贛州知府佟子昂當即下令在全城范圍內仔細走訪盤查,看看近十日城中有無婦女失蹤,結果查來查去發現,無名女屍年齡、體形、衣著等與贛州耆宿蘇閣老之女、知府衙門總捕頭秦聚天之妻蘇碧娥相吻合。消息傳到蘇傢,舉府皆驚。前一陣子,城中曾有謠言說,蘇碧娥耐不住寂寞,背著丈夫在外面姘漢偷情。現卻發現可疑女屍,蘇傢斷定,必是秦聚天聽信謠言,懷疑妻子紅杏出墻,一怒之下,殺妻泄恨。蘇閣老年事已高,本已臥病在床,聽此噩耗,當時含悲而逝。
蘇碧娥的長兄蘇碧城強忍悲痛,一面料理父親後事,一面忙著給佟知府遞狀子、送銀子,狀告知府衙門總捕頭秦聚天聽信謠言,殺妻棄屍。佟知府一向自以為是,自詡青天,一看狀子,案情清楚明瞭,而且秦聚天既有作案時間,又有殺人動機,未予詳察,當即就下令逮捕秦聚天。並當堂用刑逼供,屈打成招,令秦聚天畫押認罪,違心地承認自己在本月初三夜裡,因誤信謠言,懷疑妻子蘇碧娥對己不忠,一怒之下,將其掐死,並趁夜將其屍體拋入梅傢坑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