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松齡救貧婦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你也會想看的:明朝大將石亨簡介 石亨是怎麼死的?
一日,蒲松齡見一位面黃肌瘦,衣服破爛的婦女在一座新墳前痛哭,訴說自己死瞭丈夫後生活的艱難。蒲松齡覺得該婦女十分可憐,就走上前說:“別哭瞭,人死不能復生,你的困難我知道瞭,這樣吧,我寫張狀子到縣衙大堂上去告吧。”那婦女感到莫名其妙,說:“我丈夫得病死的,與別人無冤無仇,告誰去”蒲松齡說:“我知你跟別人無冤無仇,但你隻要把狀子遞上去,保證能贏得官司。”說完拿出筆墨,“唰唰”幾下寫好狀子,交到貧婦手上,並要她現在就帶上孩子去縣衙告狀。
那婦女起先還猶豫不決,但後來一想,都已落到瞭這步田地,還有什麼可怕的,拉起身邊的兩個十分可憐的小孩,直奔縣衙而去。
知縣老爺聽見有人擊鼓喊冤,馬上升堂。他見一婦女頭戴重孝,衣服破舊,兩個小孩骨瘦如柴,知是窮人,就問:“你有何冤快快訴來”
那婦女說:“我有狀子,大老爺一看就明白。”
知縣接過狀子一看,隻四個字:“是走是守”他眼珠一轉,明白幾分,問:“你給誰戴孝”婦女說給丈夫。知縣更清楚瞭。“走”,就是另嫁男人;“守”,就是為夫守節。千百年來朝廷無不提倡忠孝節烈,宣揚婦女從一而終。生死事小,失節事大,自己怎麼敢說讓她“走”呢要是那樣做瞭定對自己很不利。讓她守節吧,傢裡如此貧寒,怎麼生活這狀子分明是高人所寫,叫我掏錢救濟貧婦。想到這,知縣說:“你的狀子我準瞭,給你五十兩銀子,過日子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