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為什麼要“焚書坑儒”?秦始皇焚的哪些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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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秦始皇的統治時期下,有一起著名的事件,是一場中國文化史上的大浩劫,這就是“焚書坑儒”。這起事件成為秦始皇暴政的一項有力的證據。後世尊崇儒學,秦朝之後的漢朝還實行瞭“罷黜百傢,獨尊儒術”的政策,更是將秦始皇的“焚書坑儒”事件的評價貶到瞭低谷。那麼,當時的秦始皇為什麼要頒佈這一命令呢?什麼原因竟讓他對天下的儒生如此痛恨,竟然要活埋才能抵消心中的憤怒!
“焚書坑儒”的原因大概有兩點,首先來講一講“焚書”發生的原因。秦朝從商鞅變法的時候起就奉行以法治國的統治思想,秦始皇統一六國後,根據丞相李斯的建議實行瞭郡縣制。李斯雖然出身儒傢,後來卻成為瞭法學思想的主要踐行者,他的政治風格就是法傢的思想體現。李斯認為,周王朝和夏王朝實行的分封制不利於實現中央集權,容易滋生強大的諸侯國來對抗君主,所以應該摒棄這種落後的政治制度。可是法學思想要想真正的實施起來卻是不容易的。
秦始皇統一瞭六國,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瞭百傢爭鳴的盛況,中國的思想文化領域以超前的速度發展著。到瞭秦國,國君奉行法學,其他學術必然會對法學有所意見。在知識分子興辦的私學中,他們就會對國傢的政策進行分析和評論,以此來反對政府的政策。這本來就令秦始皇感到麻煩瞭。後來,秦朝有一個大臣博士淳於越在公元前213年的時候上奏秦始皇,他建議秦始皇分封諸子,就是說讓秦始皇給那些皇子們分封土地,實行分封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