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要面子,壞瞭大事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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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禎十五年,基於對敵我形勢的分析,皇太極給崇禎皇帝寫瞭一封長信,信中,皇太極表示願議和通好。
不料,這一議和情況被兵部尚書陳新甲的書童誤傳瞭出去,眾大臣紛紛上書彈劾陳新甲私定議和條款。迫於壓力,崇禎皇帝將責任全部推給陳新甲,責令其悔過,後又將其處死。
直到亡國的最後時刻,崇禎皇帝才意識到“策遼事者,不宜戰而宜和也”,可惜已經於事無補、無法挽回敗局瞭。
其實,明朝在與後金的軍事對峙中,不是沒有看到議和的好處,也曾多次主動議和,但又多次破壞議和,以至於不可收拾。這是一種奇怪的結局,也是多種因素匯集的必然歸宿。
首先,明廷上下缺乏議和的大環境與氣氛。明朝始終未給議和創造必要的條件,朝野上下一直堅定地認為後金是國賊兇寇,必欲翦除、掃蕩之,議和者被斥為是“頓忘國賊”,“損威辱國”,“詛師養寇”的禍胎,將“釀無窮之釁”。
在這樣一種氛圍中,主持議和的人無一不身負惡名:袁崇煥以“謀款通敵”之罪被磔;錢龍錫以“密謀主款”之罪長戍不赦;陳新甲與清議和之事暴露後立遭殺身之禍。這種攻擊、反對議和的聲浪持久不衰,形成瞭一種強大的輿論壓力,在這種壓力下任何議和主張都難以暢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