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皇帝用人:咸豐疑人敢用崇禎疑人敢殺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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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用人不疑”與“疑人不用”是孟不離焦的,前者的意思是用人就要信任,後者的意思是如果你不能信任某人,就不要用他。但那些有缺陷、歷史上犯過錯誤、甚至可能“有二心”的“可疑之人”,是該疑而不用,還是用而不疑呢?
事實勝於雄辯,在這方面我拿崇禎和咸豐做個比較。
崇禎皇帝:用一個殺一個最後全盤玩完
先談明朝的崇禎皇帝。崇禎皇帝是個亡國之君。但他很有明君色彩:不好色,私生活不僅檢點,而且簡樸;但他喜歡殺人,對犯瞭錯誤的部下,更是從不輕饒,袁崇煥的下場,三百年之後還讓人寒心。
崇禎不僅殺瞭袁崇煥,對其他能臣也猜忌頗多、非常苛刻。例如“五省總督”陳奇瑜招撫義軍失敗,把責任推給瞭幾位無辜的官員,崇禎不分青紅皂白就把那幾個倒黴蛋抓瞭,還抓瞭五十多個“共犯”,其中包括陜西的巡撫,被充軍到瞭廣西。有人看不下去瞭,向崇禎揭發瞭陳奇瑜,他又把陳奇瑜也充軍到瞭邊疆。還好,沒動刀子。
明末義軍攻占瞭老朱傢的老窩鳳陽,燒瞭他傢的祖墳,崇禎生氣瞭,後果很嚴重。他居然殺瞭遠在淮陰的漕運總督。淮陰離鳳陽有好幾百公裡,走水路得好幾天呢,鳳陽丟瞭,關他什麼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