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崇煥為什麼會被崇禎帝殺死?他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?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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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1629年十二月初,多次取得對清戰爭勝利的袁崇煥,被崇禎帝逮捕下獄,隨後以“謀叛欺君,結奸蠹國。斬帥以踐虜約,市米以資盜糧。既用束酋,陽導入犯,復散援師,明擬長驅,及戎馬在效,頓兵觀望,暗藏夷使,堅請入城,意欲何為?致廟社震驚,生靈塗炭,神人共忿,重辟何辭!”的罪名,對袁崇煥除以“磔刑”。
什麼是“磔刑”?其實就是今日我們所說的凌遲處死,袁崇煥最終被自己效忠的君主,親自下令處死,被生生的活刮瞭三千多刀。最慘的還不止於此,最慘的是他還被自己守護的同胞百姓食其肉。
《明季北略》卷五記:“是時百姓怨恨,爭其肉,皮骨已盡,心肺之間叫聲不絕,半日而止,所謂活剮者也……百姓將銀一錢,買肉一塊,如手指大,[口敢]之。食時必罵一聲,須臾崇煥肉悉賣盡……劊子語無錫周無瑕曰:‘吾服事諸老爺多矣,未見如袁爺膽之大者’。”“炮聲響後,人皆躋足引領,頓高尺許,擁擠之極……歸途所見,買生肉為瘡疥藥料者,遍長安市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,功名顯宦,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,亦大奇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