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處死地而後生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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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1688年,也就是歷史上的清朝康熙27年,由於禦史郭瑗的彈劾,一代權相納蘭明珠被捕下獄,罪名是“貪污受賄,結黨營私,負恩亂政”。
對於自己為何被拿掉,明珠很清楚。第一,郭瑗的彈劾處處都落在實處,他無可辯駁;第二,要拿掉他的人其實是康熙皇帝,郭瑗隻不過是個槍手而已,辯駁也沒有用。
對於自己的結果,明珠也很清楚,不外乎兩種可能:第一個,自己人頭落地,但不會牽扯上傢人;第二個,康熙皇帝會法外施恩,留下他的性命,但會削職為民。
以康熙的寬厚本性來說,第二個結果的可能性更大。對於一般人而言,能保住性命就不錯瞭,但是,對於明珠這樣的人而言,剝奪他的政治生命,比殺瞭他還慘,他不甘心。
這時候,明珠想起一個能救他的人。這個人不是別人,正是他的政敵,時時都想置明珠於死地的一等公、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。
他怎麼才能讓自己的政治對手拉自己一把呢?
於是,他走瞭一步險棋。
這步險棋就是:讓一個名為索黨而實際上是明黨的官員上書,彈劾明珠“結黨營私、動搖國本、圖謀造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