轟動清朝的兇案
清道光年間,河南出瞭個悍匪名叫張振奇,此人兇狠狡猾,力大無窮。他年輕時加入瞭一個盜竊搶劫團夥,到處流竄作案。後來,該團夥被官府破獲,盜魁被依法處死。張振奇本來也被判為死刑,官府見他年紀比較輕,又是脅從犯,特意減罪一等,發配到瞭雲南大理府彌渡縣。
彌渡地處沅江上遊,西北連接大理,東南直通昆明,水陸兩便,客商雲集,為滇中重鎮。張振奇看準瞭這個優勢,就在大路邊搭建瞭幾間茅屋,開瞭爿客店,當上瞭店老板,專門接待往來客商。
數年後,張振奇漸漸積蓄瞭點錢財,於是將草屋翻建成磚瓦房。不久他娶瞭妻,生下一子一女。
張振奇豪爽好客,與周圍的鄉鎮居民關系都不錯。大理府的別駕官署就設在彌渡,時間一長,他與衙門裡的胥吏衙役等也都混得透熟。但凡衙署急需某種物品,倉猝之間一時難以尋覓置辦的,就過來求助於張振奇,張振奇無不欣然應諾,而且馬上就能設法搞到。於是人們都紛紛稱贊張振奇豪俠仗義,是個不可多得的奇才。
一晃二十多年過去瞭,張振奇的子女也已長大成人瞭。這天傍晚,有一個湖南客人蘇某騎著一匹白馬,又用一匹青馬馱著箱籠貨物等來客店投宿。第二天一早,又有一個客人郭某,也是騎著一匹馬,另用一匹馬馱著箱籠雜物等來店敲門,呼蘇某同行。張振奇答道:“湖南的那位客官天不亮就起身走瞭。”郭某大吃一驚道:“我們二人已結伴同行瞭數千裡,一直是同行同住,隻有昨晚到瞭五六裡外的王傢客店,店中隻剩下一個空鋪位,王老板指點我的同伴來此投奔貴店。昨晚臨分手時還約好今晨在貴店會齊,他為什麼不聲不響地獨自走瞭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