嶽父告婿
明朝嘉靖年間。江西南康府安寧縣有個小鎮,鎮上有個劉記雜貨店,經營些日常生活用品。店主劉仁有個女兒已經到瞭該出嫁的年齡,有人作媒,嫁給瞭一個作小生意的張堂為妻,住在同一個鎮上,女兒照顧父親也方便些。
張堂娶妻花瞭一筆錢,為瞭多賺點錢,就廣找生意門路,有人說句容縣新河口那裡柴價便宜,水運運費也不貴,把柴運到這裡可以賺一筆錢。張堂心想,現在已經開始冷瞭,用柴量大瞭,運賣一冬薪柴的確可以賺些錢。於是,從嘉靖八年十月起,張堂就雇瞭同縣的彭進才、李林和鐘四,駕船去句容縣新河口裝運薪柴運賣賺錢。
張堂比較貪婪,他雇用的幾個人手腳也不大幹凈,四個人湊在一起,主意更多瞭,膽子也更大瞭,順便偷摸的事也就時不時的發生瞭。嘉靖九年三月的一天傍晚,張堂他們運柴的船停靠在金山寺邊夜宿,看到周圍不少魚船,有的船上隨便放著些魚具,幾個人一商量,他們比平時早起航一個時辰,順便偷瞭不知誰傢魚船上的一捆魚網和一條絞索,迅速離開瞭。很快找機會賣瞭,把錢吃喝用完瞭。
五月十六日,運柴途中,在金山懶貓墩發現瞭一隻漂流的小船,他們看看周圍無人,就把小船截住,帶在柴船後,駕到七裡港。幾個人偷出瞭甜頭,膽子也越來越大瞭。這回有瞭一條空著的小船隨便駕駛,行動更方便瞭,就想去搶劫。他們隻留一個人在七裡港看守柴船,另三個人便駕著小船到離七裡港較遠的空野處停泊,等機會搶劫過路的船隻。天黑不久,有隻船駛來,三個人一擁而上,搶劫瞭這個不知姓名的船傢。他們動作迅速,搶的快,走的急,趕回七裡港後,潛回柴船上,天不亮就趕早離去瞭。這回他們劫得蔑籠一隻,裡面裝有銀環一雙,重三錢,還有金掩鬢一個,重六錢六分,青白綿佈女衫六件,白綿佈褶二件,青綠寧絲裙襖二件,紋銀三兩,陸續把劫得的東西賣給瞭過路的不知姓名的人,事後錢均分花用瞭。七月二十日,張堂把截得的那隻小船賣瞭七百文錢,四人均分瞭。鐘四、李林、彭進才三人把錢都買瞭鹽鹵,雇船載回原籍賣瞭,還把錢又分給瞭張堂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