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假借據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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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福建永安縣有個叫趙前的知縣,剛上任第三天,當地富戶張大昆就來告狀。張大昆有地數十頃,開著三個雜貨店,他告窮小子李小山借錢不還。
公堂上,張大昆把李小山兩次借錢的情況講瞭個明明白白:一次是乾隆三年臘月,一次是乾隆四年五月。趙知縣問有何證據?張大昆把兩張借據呈上。趙知縣把兩張借據細看一番,沒什麼可疑之處,就傳李小山上堂。
李小山衣衫不整,鼠目猴腮,說話吞吞吐吐,看上去不像善良之輩,但拒不承認借過張大昆的錢,求趙大人明察。原告和被告各執一詞,張大昆說有借據為憑,李小山應該還錢;李小山說自己雖窮困潦倒,卻從未借錢,借據是假的。趙知縣在公堂上問不清,又不可以貌取人,隻有退堂瞭。
碰上瞭這個難案,趙知縣連晚飯也吃不進,獨自坐在書房,推敲如何審理此案。李小山是否借錢,關鍵是借據,隻要借據真,李小山是賴賬無疑。天色已晚,他點上蠟燭,把兩張借據並在一起,在燭光下細細察看起來,看瞭半個時辰,也找不到絲毫破綻,看來這借據是真實可靠的。可為什麼李小山不認賬呢?趙知縣看得煩惱,一推兩張借據,碰著蠟燭,蠟燭爆瞭個燈花,落在兩張借據中間,燒瞭一個圓洞。趙縣令趕快把借據拿起,看那小洞怪有趣,無意中把兩張借據又拼成瞭個圓洞,從洞中看燭光,似一輪紅日,燭光映在紙上,紙紋十分清晰,一看便知,這紙是當地產的紙。紙紋粗細不勻,紙紋在燭光下,任你想象,有的像小河流水,有的像高山綿亙,有的像海水波濤。趙知縣對紙紋看出瞭興趣,看著看著,心頭一亮,叫道:“這借據是假的。”